交通运输部部署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工作-环球看点

中国经济网   2023-04-28 11:03:24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立足交通运输行业点多、线长、面广,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监管链条长等特点,通过加强政策协同、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共享、强化协作联动,推动建立完善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形成区域执法监管和执法服务合力,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共建共管共治的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格局,为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大市场,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01.坚持靠前发力,加强政策标准协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聚焦制度性源头,部署试点区域探索开展协同立法项目,促进执法依据和行业监管政策统一协调;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裁量幅度和裁量阶次,防止过罚不相当、类案不同罚;针对高频违法事项,制定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统一执法标准。

02.坚持问题导向,打通区域协作壁垒

针对协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部署试点区域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磋商机制、素质能力共建机制,提高制度化、规范化协作水平。

针对责任边界不清晰的问题,部署制定案件移送办法,统一移送和接收标准,明确争议解决规则。

针对联勤联动不高效的问题,部署加强区域执法力量调配,推动执法力量互补、执法资源互享。

03.坚持数字赋能,着力深化信息共享

部署推广应用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执法办案信息、行业监管信息共享应用,为执法协同提供数据支撑。

发挥部级系统数据枢纽和信息通道作用,明确线上协同规则,提升区域执法协作数字化水平。

04.坚持执法为民,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巩固和拓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持之以恒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组织开展常态化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查纠整改,推动区域协同整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区域接诉接访水平;联合开展行政执法领域大走访大调研,切实了解企业群众实际诉求,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05.坚持以点带面,发挥试点示范作用

确定了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黄河流域、成渝地区、珠江流域及琼州海峡等5个片区共26个试点单位,包括19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6个直属海事局以及珠江航务管理局,充分发挥相关地域区位连接性强、政策协同度高等禀赋优势,推动建立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样本。

来源:中国商用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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