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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民生民利。我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多领域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聚焦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身边事,始终把做好涉及民生民利特别是消费领域的公益司法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办案工作,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聚焦青海“一优两高”战略实施,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助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促进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保护广大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民生无小事。针对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通过加强和省消协的协作,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合力运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省检察机关紧扣检察职能,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传播公益诉讼法治声音,当好法律宣讲员,利用多种普法宣传方式,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增强群众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宣传服务,拓展公益诉讼案件来源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强与省消协的常态化沟通交流,强化案件线索共享、调查取证、支持起诉等方式深化全方位协作,着眼于消费领域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切实发挥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室”的作用,落实好《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做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的各项内容,以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为己任,努力推动我省消费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