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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近日下发关于对ST国华、董事长兼总经理黄翔、财务总监陈金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年4月28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经查,公司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未审慎确认收入并考虑子公司商誉减值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上述情形违反了规定。黄翔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金海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黄翔、陈金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